请求处理专利纠纷需递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20-11-0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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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求书。需按统一的格式填写调处请求书一式两份;请求人为法人,请求书均需加盖公章,请求人为个人,请求书需由其亲笔签名。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1)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个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但需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专利文件。(1)专利证书;(2)专利文献(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3)法律状态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上述材料可提交复印件(份数:一式两份),但需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原件核对后退还。
(四)涉嫌侵权证据。(1)被请求人工商登记资料;(2)涉嫌侵权样品(涉嫌侵权产品);(3)生产、使用、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证据(如销售发票、收据、报价单、产品宣传广告材料、生产任务单、出仓单、公证书等)。上述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份数:一式两份)。
(五)需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记明代理权限(如代为提起处理请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处理请求,代为参加口头审理、进行和解,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