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柯渡大尖山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柯渡大尖山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柯渡大尖山采石场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寻甸县柯渡镇乐朗村委会大尖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寻甸县柯渡镇乐朗村委会大尖山,总投资3300万元,项目建设一个开采加工石灰岩矿 30万 t/a的露天采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内容由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及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运营期 (1)项目破碎、筛分及制砂过程均设置彩钢瓦进行封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 (2)露天采区扬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铲装扬尘、皮带输送粉尘、成品堆存扬尘、排土场扬尘以及道路扬尘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睛天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 (1)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容积 0.5m3)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规模 2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项目区洒水降尘及复垦绿化用水,不外排。 (2)机修废水经 0.5m3的机修间隔油池(容积 0.5m3)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m3/d)处 理 达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18920-2002)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项目区洒水降尘及复垦绿化用水,不外排。 (3)排土场淋滤水、石料堆场淋滤水经各自沉砂池(露天采场沉砂池容积81m3,排土场沉砂池容 90m3,石料堆场沉砂池容 100m3)收集处理 达到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18920-2002)道路浇洒、绿化标准后,回用于晴天矿区洒水降尘及复垦绿化用水,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1)使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 (2)夜间不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 (4)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5)物料运输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运营期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夜间不生产、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1)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不完的堆放于排土场内,用于采矿后期绿化覆土,不外排; (2)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统一收集后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当地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废石于排土场堆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的回填; (2)表土于排土场堆存,用于矿山绿化覆土; (3)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暂存于排土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 (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5)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食堂隔油池油污清掏后委托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7)旱厕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8)生活污水沉淀池污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管理人员清运至乐朗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9)危险废物(废机油及机修废水隔油池油污)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 》(GB 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 |
生 态 环 境
| 施工期 通过设置截排水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减轻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通过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减轻影响。 (2)项目在开采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有效的减少开采活动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0月26日项目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1年1月11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柯渡大尖山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附件:
云南尊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柯渡大尖山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