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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101-36649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8 09:5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寻甸,分局,审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拟审批《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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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锦毅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663.59 m2 ,总建筑面积为5125.34m2, 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 1 栋、综合楼 1 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①在施工时采取建立防护网及防护墙、实行封闭施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②施工物料运输和卸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

③施工场地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④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封闭措施;

⑤散料应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运营期

①电子锯、齿榫机、带锯、立铣机、刨机机设备上分别设置吸尘管,打磨区域设置吸尘柜,所有废气收集后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②喷漆房漆雾由水帘柜处理,喷漆房和烤漆房废气由引风机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

③在食堂内安装抽油烟机处理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施工期

①在施工场地内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晴天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尽量在场地内回用,回用不完的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外排;

③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④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运营期

①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外排至园区雨水管网。

②项目建设1个容积0.5m3的隔油池;1个容积5m3化粪池;1个日处理规模3m3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员工产生的办公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

③项目建设一个10m3的清水池,暂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非雨天厂区绿化。

施工期

①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工作状态;

③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④项目施工过程中禁止在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⑤加强和周边企业的沟通,避免因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产生。

运营期

①优先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

②使用减震垫

施工期

①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回填于项目区内,回填不完的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弃;

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③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

运营期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②布袋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外售人造板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③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卖废品收购站;

④废砂纸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⑤项目产生的油漆的废弃包装桶、漆渣、水帘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⑥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⑦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⑧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8月24日项目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21年1月27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Emailxdhbj@sohu.com

电话/传真:0871-6266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文苑路环保局(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附件:云南锦毅家具、建材、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