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第三巡察组 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反馈 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0日至31日,十二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巡察工作。2021年2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梅所宏同志向刘荣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何健升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亮起同志向刘荣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陈亮起同志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陈亮起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刘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硬性指标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寻甸相关工作连续两个月在昆明市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给寻甸造成不良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分工不合理;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政治学习不深入;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四舍”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对专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意见: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合理分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以身作则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作风建设相结合。
■刘荣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进行政治巡察,是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将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面对标巡察组工作要求;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将严格按照巡察要求,瞄准目标,埋头苦干,高效落实,向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梅所宏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亮起同志,副组长李秋仙同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