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寻甸七星必寨砂石厂等5座非煤矿山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要求,深入开展好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对5座非煤矿山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煤矿山淘汰关闭名单
(一)寻甸七星必寨砂石厂,采矿许可证号:C5301292009127120051157,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昆)FM安许证字〔A453〕。
(二)寻甸县倘甸镇白石岩箐邓文升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5301292009057130021983,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昆)FM安许证字[A223]。
(三)寻甸倘甸镇硝洞箐东部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5301292015127130141182。
(四)寻甸县金所瓦得冲采沙场,采矿许可证号:C5301292012117130130690,安全生产许可证号:FM05301292015040922000013。
(五)寻甸县羊街清水沟岩源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5301292009057130020346,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昆)FM安许证字〔D095〕。
二、非煤矿山淘汰关闭原因
(一)寻甸七星必寨砂石厂: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于2020年11月18日自愿申请关闭。
(二)寻甸县倘甸镇白石岩箐邓文升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于2020年11月19日自愿申请关闭。
(三)寻甸倘甸镇硝洞箐东部采石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于2020年11月19日自愿申请关闭。
(四)寻甸县金所瓦得冲采沙场: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于2020年12月28日自愿申请关闭。
(五)寻甸县羊街清水沟岩源砖厂:企业无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于2021年2月8日自愿申请关闭。
三、非煤矿山淘汰关闭有关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禁止一切开采加工活动。
(二)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应自行拆除矿山生产设施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关闭期间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要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切实做好采矿区域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耕工作,确保关闭区域地质安全。
(四)在关闭过程中,如有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已确定关闭的非煤矿山,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寻甸供电局等部门及金所街道办事处、七星镇人民政府、羊街镇人民政府、倘甸镇人民政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其相关证照,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拆除供电设施设备,停止供电。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