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1501000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昆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参与起草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昆明市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组织宣传处、办公室、案件查处处、建筑垃圾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大队,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支队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拓展城市管理渠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当好排头兵、实现大发展、率先现代化”奋斗目标和打造“六个春城”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切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聚焦全市城市管理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尽职保质做好人大政协议案件及信访件督查督办回复工作。以“强转树”为切入点,狠抓执法督察。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升城市管理队伍形象,固化城市管理成果,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局合并填报,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局合并填报,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087369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3692.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75631.12元,下降2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75631.12元,下降24.7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0873692.0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3859.07元,占总支出的99.73%;项目支出29833.00元,占总支出的0.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75631.12元,下降24.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9215.62元,下降15.30%;项目支出减少1616415.50元,下降98.1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3859.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43912.6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9946.44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3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经费29833.00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调研1次,各类整治行动动用执法人员约1200人次,100%完成相关宣传资料的印刷及档案的整理,持续深入地开展了以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占道经营、临违建筑、建筑工地、城市牛皮癣、餐厨垃圾管理、燃气执法等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369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75631.12元,下降24.75%,完成年初预算的78.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86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5%,完成年初预算的79.6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社保;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394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完成年初预算的78.8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0396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7%,完成年初预算的78.11%。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公用办公经费及专项任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完成年初预算的82.9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公务接待任务比年初预算任务估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5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未发生接待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946.44元,比上年减少289580.93元,下降29.26%,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7月撤销,有关职能职责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在职人员调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剩余预算指标划转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的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461704.8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461704.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04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180.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701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