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昆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城市管理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代码:B0701评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 资金预算
预算资金18万元。经费从“昆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有偿出让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收集国家、省、市户外广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等基础资料,结合委托方实际需求以及昆明市广告行业现状背景条件,分析论证项目实施总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主要规划方案分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上位规划条件论证项目实施规模及其周期计划。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进行实施模式比选。
(三)实施模式可行性分析: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分析项目实施模式的可操作性。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外部市场条件论证项目投资可行性。
(四)实施模式主要内容约定:根据选定的项目实施模式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期限、资产权属、合作边界、交易结构、融资安排、风险控制以及运营监督管理评价和应急退出机制等。
(五)提供最终成果:根据编制过程中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区级城管部门及相关利益方意见调整完善终版实施方案成果文件。
五、 项目要求
(一)符合宏观政策,可实施性强。项目拟选用的实施模式科学合规,方案内容完整、体系科学,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为整体项目合规实施提供保障;
(二)财务评价客观合理。实施方案合理预测项目投资收益数据,综合财务评价客观,能够充分论证整体项目运营周期内资金方案合理性;
(三)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实施期限、资产权属、合作边界、交易结构、融资安排、风险控制等全体系内容,为后续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承接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丰富的项目策划和咨询经验,能保证编制质量与交付时限;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评定原则及报名材料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响应文件应满足主体资格要求且按以下提供报告材料:
(一)项目报价函;
(二)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授权委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委托内容、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服务承诺;
(五)服务团队;
(六)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1日17:00
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南楼二楼260室
联系人:彭瑞雄,0871-63176703

